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我校《淮阴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支部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现将本次我院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不同意见,请2023.11.30 16: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517-83511270(段老师)
地点:法政楼309办公室
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