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
目 录
序号 | 校内专业名称 | 校内代码 | 专业代码 | 学位门类 | 页码 |
1 | 行政管理 | 0304 | 120402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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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2 校内专业代码:0304 学位授予门类:管理学
一、专业概况
行政管理专业自2006年正式招生,2010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通过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2021年获批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通过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本专业遵循新文科建设理念,坚持理实融合,着力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近年来本专业学生获“挑战杯”国赛主体赛、“互联网+”省赛等多项学科竞赛奖项,多名同学考取国家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淮安市“名校优生”等。本专业将扎根淮安、立足苏北、面向全省、服务全国,回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治理人才需求,力争成为省内具有显著影响力、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同类院校总体水平领先的示范性专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行政管理、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文秘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
毕业5年后,能够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收集、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具备初步科研能力。
4.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行政管理、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文秘等工作。
三、毕业要求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志向,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领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
1.2了解中国的基本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忠于祖国和人民。
1.3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心,愿意为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 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原理,通晓国家和政府管理有关法律、制度、方针和政策,知晓政府治理现状及理论前沿动态。
2.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
2.2熟悉党和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从事公共管理的基本技能。
2.3 了解其他国家的政府治理现状及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3.具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行政管理、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及其他有关专门业务的基本能力。
3.1了解行政事务管理的规范与流程,具备一定的行政事务管理与决策、文书写作与处理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2掌握系统分析、统计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或技术,具备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协调组织、人际沟通、团队合作、开拓创新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3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逻辑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4.广泛涉猎其他学科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
4.1了解中国发展史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了解人类文明发展史、人类科技发展史和世界优秀文化。
4.2了解自然科学、人类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社会统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外语1门。
4.3提高自身艺术修养,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
5.能够较好地调节身心,涵养心性,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
5.1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5.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
5.3掌握创新、创业和就业的基本知识和途径,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
四、学制
基本学制4年,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8年;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政治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政治学理论与前沿、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学、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理论与分析、公共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2.特色课程
智慧社区治理、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急管理理论与实务、公共财政学、人工智能伦理与法、大数据分析、数字政府概论、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
七、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
(一)各类课程学时数和学分数统计
课程类别 | 学分数 | 学分比例 | 学时数 | 学时比例 |
通识通修平台 | 必修 | 35 | 23.6% | 544 | 27.1% |
选修 | 6 | 4.0% | 96 | 4.8% |
实践 | 9 | 6.1% | 80 | 4.0% |
学科专业 基础平台 | 必修 | 23 | 15.5% | 360 | 17.9% |
选修 | 6 | 4.0% | 96 | 4.8% |
专业模块 | 必修 | 34 | 22.9% | 560 | 27.9% |
选修 | 16 | 10.8% | 272 | 13.5% |
集中实践环节 | 必修 | 15.5 | 10.4% | / | / |
第二课堂 | 必修 | 4 | 2.7% | / | / |
合 计 | 148.5 | 100% | 2008 | 100% |
(二)实践性课程统计
类 别 | 学分 | 学分比例 | 学时 | 周数 |
实践课时 | 11 | 7.4% | 160 | / |
专业考察 | 0.5 | 0.3% | / | 1 |
专业技能训练 | 2 | 1.3% | 64 | / |
模拟面试 | 0.5 | 0.3% | 16 | / |
专业实习 | 6 | 4% | / | 12 |
毕业论文 | 6 | 4% | / | 12 |
第二课堂 | 4 | 2.7% | / | / |
公共管理专题讲座 | 0.5 | 0.3% | / | / |
合 计 | 30.5 | 20.5% | / | / |
(三)各学期考试课程统计
学 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考试课程(门) | 4 | 5 | 5 | 3 | 4 | 3 | 0 | 0 |
(四)各学期周学时数统计
学 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周学时 | 18 | 23 | 24 | 20 | 22 | 17 | 0 | 0 |